近年来,我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招生人数显著增加,开放式办学模式的实行,使“没有围墙”的学校范围日益增大。一些不法分子和别有用心者也趁虚而入,屡屡作案,使昔日宁静的大学校园也逐步变得复杂和严峻。我们通过对近年来所发生的个案进行归纳整理,分类分析后,列出目前我校常见多发案件基本情况和典型案例,希望能引起广大师生的警惕,对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能起到一定的警示教育作用。
一、盗窃案件
盗窃是指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国家集体或他人财物的行为。在高校发生的各类案件中,盗窃案占80%以上比例。
1、内盗。此类案件占所有盗窃案件的70%以上,大都与被侵害人对财物的保管不善有很大的关系。他们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将贵重物品随意乱放,银行卡、存折密码不保密,有的作为备忘录将密码登记在明显位置或夹带在存折内,有的告诉同寝室的同学或者要好的朋友,还有的将证件(身份证等)和存折、银行卡存放一块。如:①、今年4月1日,某学院学生邓某偷盗同寝室同学赵某存放在一块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套取了现金1300元。②、9月6日,某学院沈某某一本工商银行存折被同寝室同学张某某偷走,由于其将密码写在纸上并夹在存折内,被取走了现金500元。
2、外盗。此类案件大多是由于学校管理上的漏洞,个人防范意识淡薄和警惕性不高,疏忽大意等缺点所致;如有的假冒身份、打着上门推销的幌子;有的以找人为借口进入寝室顺手牵羊;有的是由于留宿外来造访的朋友与同学;有的是趁寝室人不在、房门抽屉未锁之机行窃;还有的是趁人多拥挤之时下手等。如:①、11月2日,某学院崔某某,放在寝室桌子上的一台摩托罗拉手机,被来推销CD的两名外来女子顺手拿走。②、8月31日晚,某学院谢某某将高中同学吴某某留住在宿舍过夜,第二天清早吴某某撬开同寝室赵某某等六人的抽屉,盗得现金100多元以及价值1000余元的索尼随身听、衣服、鞋子等物品。③、11月13日上午,北校区24栋某男生寝室,当时因为房门未关,三名男生在屋内呼呼大睡,结果被盗走手提电脑一台,损失近万元。④、11月1日保卫处抓获了一对夫妻(为吸毒人员),二人近半年时间里,在我校各食堂和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趁人多之机偷盗手机、MP3、现金以及学生用以挤占座位的各类书包等物。另一个就是作案时间上的选择性,此类案件大多发生在深夜凌晨时分,此时被侵害人处于高度熟睡状态,当有外人进入寝室或者犯罪分子作案时都很难察觉。如①、今年11月13日凌晨大约2点以后,北校区5栋5楼某女生寝室就遭窃贼光顾,四床蚊帐被划破,被盗走摩托罗拉手机一台(价值约800元),现金50多元。经现场勘察,窃贼是通过插卡的方式打开寝室门进入房内的。
预防措施:1、提高安全防范意识。2、贵重物品要放置带锁的抽屉、橱柜等安全保险的地方。3、养成随手锁门关窗的习惯,晚上睡觉不要将贵重物品和衣物放于窗前、窗台。4、存折信用卡要加密,平时卡内不要存钱太多,不要与证件共放,丢失后要立即挂失。5、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留宿外来人员。6、保管好钥匙,不轻易借人,发现门锁损坏时及时报告修复。7、在公共场所,保管好随身携带的挎包、衣物。8、发现可疑人员时要提高警惕,加以询问,必要时拨校园“110”电话报警。
二、诈骗案件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目前,在我校常见的有以下两种:
1、求助为名,骗取信任。骗子善于抓住大学生善良和处世不深的心理特点,以获取其同情,进而达到行骗的目的。编织的谎言多种多样,要么是与老师走失,无法联系;要么自称是大学生,外出时钱物被盗,回家没路费;要么是声称来此找人,手机没电,银行卡被吞等。特点是被侵害者在不知不觉中落入陷阱,而且在实施的行骗过程中,气氛又是比较融洽,受侵害者也乐于配合。如:①、2月26日下午,某学院高某某,在连接南北校区的简易马路上遇到三名开着小车的年龄约三十岁的青年男子,他们谎称自己是外地人,在附近遇到了麻烦,手机和银行卡在此地不能用为名,承诺给高某某种种好处回报,要求高某某提供帮助,并将一台模拟手机抵押在高某某手中,借高的手机(价值1300元)与家里联系,再借高某某的银行卡从家里汇钱过来,在多次查寻中记下了密码,之后将高某某的银行卡和手机掉包逃之夭夭,很快在异地将高某某帐上的7800元现金取走。②、3月20日晚,某学院丰某某在北校区一食堂门口,被一对学生模样的男女以找同学,身上钱物被盗,想借丰某某手机与家里联系汇钱,并借其银行卡转帐为由,骗走丰某某手机一台,从银行取走现金1750元,共计损失3050元。
2、收集资料,行骗家长。此类案子的作案人大都通过与被侵害人本人套近乎或者熟人处套取其家庭基本情况、家庭地址、家长联系方法等信息,还有的通过网上的同学录、网上的各种报名登记资料等其他途径收集被侵害人的个人资料,然后假借某种身份,如:医生、护士、学生班主任、学生辅导员等实施行骗。如①、10月11日下午,我校某学院一长沙籍学生徐某的父母,被一冒称为学生辅导老师告之其小孩在学校出了车祸,处于昏迷中,需要实施手术进行抢救急需用钱,要求家长立即汇20000元医药费到一个指定的银行帐号上,徐某的父母心里着急信以为真,在没有核实车祸是否属实的情况下,当即将20000元电汇到了指定的那个帐号上而被骗。
预防措施:1、加强自身理想、道德、情操的陶冶,自觉拒绝金钱,名利的诱惑,不贪私利,不图虚荣,增强抵御诱惑的能力。2、与陌生人的交往中,要认真审查对方的来历,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智处事,观其行、辨真伪,三思而后行。
三、抢劫案件
抢劫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施行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一种犯罪行为。
1、时间、地点、对象的选择。此类案件都选择在晚上或深夜(一般为晚10点以后),被侵害对象仅为一人或者两人,在道路偏僻和行人稀少或灯光昏暗处作案。如①、5月11日23:50分左右,我校某学院学生曾某(男)和费某(女),在南校区运动场的主席台上,被三名男子持刀威胁,抢走手机一台,现金110元。②、6月23日23:30分左右,我校某学院袁某,在连接南北校区的简易公路上,同样被三名男子持钢管威胁,抢走手机一台,现金10元。
2、抢劫期望值的规定性。由于实施的对象多为学生,每次所抢金额和物品数量都不是很大,达不到抢劫者的预定目标,所以有时一个晚上可能连续发生多起抢劫案。如①、9月14日晚,保卫处现场抓获了三名持刀抢劫者,他们是在当晚第三次抢劫时被抓的,第一次只抢到10元,第二次也只有7元,当正欲实施第三次抢劫时被现场抓获。
预防措施:1、夜间不要单独到昏暗偏僻的地方行走,若非去不可,应结伴而行。2、遵守校纪校规,不要擅自在外租房,按时就寝。3、一旦遭遇抢劫时,要冷静沉着,准确记住作案人面部特征和身高、体态、发型、衣着等特征,并尽可能留下记号,记住逃跑方向后及时报警。4、大声呼救,或故意高声说话,引起周围人的注意。
四、传销案件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传销组织具有极大的欺骗性,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上的隐蔽性、传销人员的分散性。其特点是传销机构人员极力鼓吹和灌输短期极度暴富思想,使被发展人员迅速以巨大的发大财成就感占据整个大脑(俗称洗脑),受害人都是在熟人的介绍和亲戚、同学、同乡、同宗等的劝说下参与的。近两年来,我校学生,尤其是毕业生在外出找工作时,有十四、五位同学不慎误入传销机构陷阱。如:①、2004年,我校某学院毕业生刘某、李某某、张某、谭某某,在找工作时误入广东番禺某传销机构,经过“洗脑”,她们均想放弃要毕业证,甚至其中某个女学生的预备党员资格也想退掉,一心只想快速发大财,传销组织不但在人身自由上控制她们,在思想上也牢牢控制了她们,后经学校组织保卫人员千方百计辛辛苦苦的努力寻找才解救回来。②、我校学生柳某某、郭某、周某某等,在找工作的过程中,先后不慎落入广州清远、花都等地的传销机构,被人控制,失去人身自由;除柳某某、郭某自行逃脱回校外,周某某至今下落不明,为寻找学院老师和保卫人员已经是两次南下广州。
预防措施:1、认真学习2005年国务院颁发的第444号令《禁止传销条例》,了解非法传销的欺诈本质,明确传销活动系违法犯罪活动,增强抵制各种诱惑的自觉性。2、不要将个人信息资料轻易告诉他人,以防被人以招聘、社会实践等活动为名陷入传销活动。3、到正规的人才市场招聘工作,不要轻信同学、朋友介绍所谓优厚待遇工作的许诺。4、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牢记任何时候“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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