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做好2015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教学院为单位将需要迁移户口毕业生(含研究生)基本信息按示例表格填好,于6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交至综合办公楼113室,逾期造成后果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信息学院2015届毕业生户口迁移花名册 班级:自动化5班 |
学 号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户口迁移省、市(县)、单位或派出所或街路门牌号 |
0701090901 | 张三 | 430302196510152530 | 广东省广州市 | 天河区东风南路381号 |
0701090913 | 李四 | 230522196510152567 | 安徽省灵壁县 | 柏灵桥派出所 |
0701091055 | 王五 | 610302196510158768 | 河南省郑州市 | 中港第四航务工程局 |
0701091067 | 孙六 | 431029198510302510 | 河北省苍山县 | 清河镇马河村六组 |
0701091088 | 刘七 | 432321198605042211 | 迁往湖南省内的不要注明迁移地址,只注明“省内”。 |
二、毕业生户口迁移省、市(县)和单位必须填写清楚、完整,有特殊要求的单位可填写单位所在派出所或具体地址( 如广州、深圳等地),其它可直接填写单位名称。申请迁回原籍的一律写明省、市(县)、派出所或街道门牌号。批量办理的迁移材料统一发放到学院( 迁移材料一定要发放给学生本人,学院不要保留学生的户口迁移证,以免丢失),单独办理迁出同学的可持毕业证或报到证到学校户籍室自行办理。户籍一旦从公安户籍网上迁出,均无法再返迁回学校,故办理迁移手续前一定要到迁入地派出所落实迁入事宜。
三、毕业生因故需暂时将户口留在学校的,按公安部、人事部和省有关大中专学生毕业政策, 可保留两年,期满前应主动到学校将户口迁出, 否则,我们将按相关规定,除迁移手续外,不再办理其它业务。申请保留户口的同学不需报名单,但该条政策一定要让每位保留户口的同学知晓。出国的同学必须将户口迁回原籍。
( 注:本通知仅针对户口已迁移到学校的同学)
保 卫 处
2015年5月22日
信息学院2015届毕业生户口迁移花名册 班级:自动化5班 学 号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户口迁移省、市(县)、单位或派出所或街路门牌号 0701090901 张三 430302196510152530 广东省广州市 天河区东风南路381号 0701090913 李四 230522196510152567 安徽省灵壁县 柏灵桥派出所 0701091055 王五 610302196510158768 河南省郑州市 中港第四航务工程局 0701091067 孙六 431029198510302510 河北省苍山县 清河镇马河村六组 0701091088 刘七 432321198605042211 迁往湖南省内的不要注明迁移地址,只注明“省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