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人口信息无相片人员清理工作的通告
日期:2015-03-20发稿人:
根据湖南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及湘潭市公安局《关于加快人口信息无相片人员清理及纠正公民身份证号码重号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户口在学校的师生员工,年满16周岁(至2015年1月1日止)且未在湖南省人口管理系统中采集相片的人员,务必于3月31日前到桃园路派出所(原学校保卫处一楼)办理图像采集手续。
2.未按期办理的人员,为防止无相片人员信息被冒用,将根据湘潭市公安局的要求统一进行“户口冻结”处理。
特此通告。
保卫处
2015年3月20日